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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及《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(第三批)》、《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(第三批)》、《2023年总务科工勤技能人员招聘公告》,经过初试、复试等环节,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、考核对象。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。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岗位代码 | 科室名称 | 招聘岗位 | 姓名 |
C02-23-101 | 甲乳外科 | 甲乳外科医师 | 郭雅文 |
C02-23-59 | 麻醉科、疼痛科 | 麻醉科、疼痛科医师2 | 林栓同 |
C02-23-118 | 生殖中心 | 生殖中心医师2 | 陈菁双 |
C02-23-119 | 生殖中心 | 生殖中心技师 | 赵珺 |
C02-23-104 | 泌尿外科、男科 | 泌尿外科医师2 | 俞函池 |
C02-23-80 | 神经外科 | 神经外科医师2 | 程昕 |
C02-23-100 | 康桥院区 | 康桥院区医师 | 葛晓琦 |
C02-23-69 | 康桥院区 | 康桥院区业务骨干 | 陈丹垒 |
C02-23-107 |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| 发热门诊医师 | 曾珵兮 |
C02-23-111 | 内分泌科 | 内分泌科医师2 | 袁昕 |
C02-23-19 |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| 肿瘤内科 | 刘筱迪 |
C02-23-19 |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| 肿瘤内科 | 陈海滔 |
C02-23-114 | 健康管理中心 | 体检医师 | 缪颖琦 |
P-23-33 | 健康管理中心 | 医疗辅助(外联) | 张蕾蕾 |
P-23-28 | 放射科 | 放射技师 | 蒋曦 |
P-23-30 | 药剂科 | 静配中心工作人员 | 周宇洁 |
P-23-30 | 药剂科 | 静配中心工作人员 | 戴宇珂 |
C02-23-72 | 护理部 | 护士1 | 欧宇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徐雅诗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赵玉洁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方宏慧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许泰源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赵多结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徐奥龙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汪珍妮 |
P-23-35 | 护理部 | 护士2 | 项彬彬 |
P-23-36 | 护理部 | 门诊导医 | 周精灵 |
P-23-36 | 护理部 | 门诊导医 | 李安信 |
P-23-36 | 护理部 | 门诊导医 | 费喆璐 |
P-23-34 | 病理科 | 病理科医助 | 余锦荟 |
P-23-32 |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 | 实验技术人员 | 郭东杰 |
P-23-37 | 教学部 | 教学秘书 | 俞翩 |
P-23-31 | 信息中心 | 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| 张逸飞 |
P-23-38 | 保卫科 | 保卫科工作人员 | 沈玲飞 |
P-23-40 | 总务科 | 总务科行政管理人员2 | 王慧颖 |
P-23-41 | 膳食科 | 膳食科行政管理人员 | 高源 |
P-23-43 | 总务科 | 维修班组人员1 | 吴杰 |
P-23-45 | 总务科 | 配电间、污水班组人员 | 邱俊杰 |
P-23-42 | 总务科 | 话务操作人员 | 刘俞杰 |
二、体检安排
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
岗位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。
三、体检材料递交:
(一)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
1.身份证复印件
2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
3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
4.职称聘任文件(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)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,需预交违约金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为伍千元),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。
(二)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:
1.身份证复印件
2.三方就业协议书: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,务必签字。并在备注栏填写: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填写伍千元)。
3.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(原件)
4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有工作经历者,提供劳动(聘用)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。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(三)中初级职称人员特别材料
1.聘任上一级职称至现职称期间内的所有科研业绩材料,如课题及下达文件,文章及检索因子等。(如“中级职称”需提供聘任初级至晋升中级职称的所有业绩材料。)
2.职称聘任红头文件(原则上需要盖章),如当下无法提供请填写情况说明,至少提供聘书、公示及申报期间的相关材料以佐证。
(四)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
1.编内岗位
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统一信用代码:12330000470032824N
单位性质:公益二类事业单位
单位类型:卫生和社会工作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档案接收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档案联系人:樊老师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5266327
签约联系人:陈老师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
邮箱:xhrsk@126.com
集体户口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伞坛巷43号
应届生如需网签的,将网签流程、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@126.com,待医院发起网签。
2. 劳务派遣岗位(第二批)编外岗位
单位名称: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
统一信用代码:913300007271862487
单位性质:国有/有限责任
单位类型:其他服务
通信地址: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303
档案接收地址:杭州市古翠路50号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省人才市场
档案联系人:档案部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8397127
单位联系人:沈洁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7208968
四、体检注意事项:
(一)在本院体检人员,费用由医院承担,早上7:30开始,抽血时间早上7:30至9:00。
(二)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(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、禁水)。体检当日不要化妆、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,不穿连裤袜,连衣裙。
(三)留尿应留取中段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(四)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3-5天再补检。
(五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(六)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,体检完成后,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。
(七)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。
(八)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联系电话
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、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,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,0571-88842601 陈老师,王老师。
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人力资源部
2023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