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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公开招聘、劳务派遣岗位(第一批)入围体检通知(不含护理)
发布日期: 2024-01-05      来源: 樊浩     点击量: 5777
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及《《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(2024年第一批)》、《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(第一批)》,经过笔试、面试等环节,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、考核对象。现将各岗位(不含护理)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。

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
招聘岗位

岗位代码

姓名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、后备学科带头人、储备博士

C02-24-17

胡英男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、后备学科带头人、储备博士

C02-24-17

陈筱筱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、后备学科带头人、储备博士

C02-24-17

杨明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、后备学科带头人、储备博士

C02-24-17

刘智霖

整形美容科医师

C02-24-27

汤鹏昊

麻醉科医师2

C02-24-30

胡淇云

风湿免疫科医师1

C02-24-32

刘苏仪

呼吸内科业务骨干

C02-24-35

朱双丽

呼吸内科发热门诊医师

C02-24-36

沈露莹

心血管内科医师1

C02-24-37

吴任杰

肿瘤内科医师1

C02-24-39

崔一怡

肿瘤内科医师2

C02-24-40

徐超

肿瘤内科医师4

C02-24-42

林佳薇

神经内科医师2

C02-24-44

曹方正

急诊医学科内科医师

C02-24-46

罗静智

全科医学科医师1

C02-24-48

王可欣

血液科医师

C02-24-53

潘一鸣

肾病科医师

C02-24-55

刘豪杰

推拿科医师

C02-24-56

罗丹

药剂科西药师3

C02-24-61

叶江浩

药剂科西药师3

C02-24-61

秦奕男

药剂科西药师4

C02-24-62

赵永昌

药剂科西药师4

C02-24-62

陶静

药剂科西药师4

C02-24-62

汪馨茹

药剂科西药师4

C02-24-62

卢敬萱

药剂科中药师

C02-24-63

凌银飞

药剂科中药师

C02-24-63

陈佳丽

药剂科中药师

C02-24-63

祝利萍

医学检验科技师1

C02-24-64

王京梅

超声科医师

C02-24-66

沈佳佳

放射科医师1

C02-24-67

王艺华

放射科医师1

C02-24-67

顾梦银

风湿免疫实验室

专职科研人员

C02-24-69

沈烨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

C02-24-71

邵伟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

C02-24-71

黄雯洁

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创中心专职科研人员

C02-24-71

张祎

呼吸内科医师2

C02-24-77

单翠婷

全科医学科医师2

C02-24-82

张家蔚

药剂科西药师

P-24-03

梁晟贵

药剂科西药师

P-24-03

朱欣怡

药剂科西药师

P-24-03

葛露琦

医学检验科技师

P-24-04

叶舒慧

放射科技师

P-24-05

陈明玉

放射科技师

P-24-05

周雨昕

放射科技师

P-24-05

张晶

放射科技师

P-24-05

张志亮

实验技术人员

P-24-07

孙安祺

财务部工作人员

P-24-08

周卓颖

招标采购中心
工作人员1

P-24-10

沈苗洁

招标采购中心
工作人员2

P-24-11

余佳敏

信息中心工作人员

P-24-12

陈小巧

教学秘书

P-24-14

陈思思

总务科工作人员

P-24-15

朱家华

财务部收费人员

P-24-19

蔡苏云


二、体检安排

具体时间、地点详见后续医院招聘官网通知。

岗位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
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。

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、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,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
三、体检材料递交

(一)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,高中毕业证书或者高中毕业证明复印件

3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、党员证明等复印件。

4.职称聘任文件(如有,则需递交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)

5.提供劳动(聘用)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

6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

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,需预交违约金壹万元,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。

(二)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三方就业协议书: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,务必签字。并在备注栏填写: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。

3.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(原件),需盖章。

4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有工作经历者,提供劳动(聘用)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。
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


(三)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

1.编内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统一信用代码:12330000470032824N

单位性质:公益二类事业单位

单位类型:卫生和社会工作
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档案联系人:魏老师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5267188

签约联系人:王老师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8842601

邮箱:xhrsk@126.com

集体户口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伞坛巷43号

应届生如需网签的,将网签流程、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@126.com,待医院发起网签。

2. 劳务派遣岗位(编外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

统一信用代码:913300007271862487

单位性质:国有/有限责任

单位类型:其他服务

通信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16楼

档案接收地址:杭州市古翠路50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省人才市场

档案联系人:档案部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8397127

单位联系人:沈洁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7208968

邮箱:173298161@qq.com



四、体检注意事项

(一)在本院体检人员,费用由医院承担,早上7:30开始,抽血时间早上730900

(二)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(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、禁水)。体检当日不要化妆、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,不穿连裤袜,连衣裙。

(三)留尿应留取中段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
(四)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3-5天再补检。

(五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(六)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,体检完成后,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。

(七)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。

(八)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五、联系电话

联系电话:0571-88842601,0571-85267188 王老师,老师。


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
人力资源部

20241


附件一: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




2024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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