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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护理岗位(特岗及劳派第二批)入围体检人员通知
发布日期: 2023-04-12      来源: 陈梦倩     点击量: 2954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及《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(第二批)、《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(第二批)》,经过初试、复试等环节,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、考核对象。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。
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
岗位代码

姓名

C02-23-72

张琪

C02-23-72

赵李淼

C02-23-72

孙诚东

C02-23-72

包丽梅

C02-23-72

代明

C02-23-72

任雅鑫

P-23-08

李蓓宁

P-23-08

常渺伟

P-23-08

张贺然

P-23-08

王登登

P-23-08

孙小安

P-23-08

张斯靓

P-23-08

宗梦颖

P-23-08

叶佳佳

P-23-08

许丽婷

P-23-08

陈芸芸

P-23-08

付淼

P-23-08

蒋卓辰

P-23-08

罗煜凯

P-23-08

蒋欣哲

P-23-08

苏文静

P-23-08

姜小茜

P-23-08

胡颖颖

P-23-08

刘地

P-23-08

赵海燕

P-23-08

朱晓甜

P-23-08

梁琳浩

二、意向确认

请各位考生于41314:00前根据以下链接进行登记

https://www.wjx.cn/vm/P9OnaDR.aspx#

原则上需在414日至医院进行体检,特殊情况者请在问卷中报备并联系医院人力资源部。


三、体检安排

时间安排:2023年414日(周)上午8:00开始材料递交递交地点为建科院241会议室。(文二路28号)

岗位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
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。

、体检材料递交:

(一)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

3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护士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

4.职称聘任文件(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)
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
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,需预交违约金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为伍千元),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。

(二)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: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三方就业协议书: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,务必签字。并在备注栏填写: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填写伍千元)。

3.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(原件)

4.身份证复印件

5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护士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

6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

(三)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

1.特殊专业技术岗位(第批)编内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统一信用代码:12330000470032824N

单位性质:公益二类事业单位

单位类型:卫生和社会工作
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档案联系人:樊老师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5266327

签约联系人:陈老师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

邮箱:xhrsk@126.com

集体户口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伞坛巷43号

应届生如需网签的,将网签流程、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@126.com,待医院发起网签。


2. 劳务派遣岗位(第批)编外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

统一信用代码:913300007271862487

单位性质:国有/有限责任

单位类型:其他服务

通信地址: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303

档案接收地址:杭州市古翠路50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省人才市场

档案联系人:档案部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8397127

单位联系人:沈洁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7208968

邮箱:173298161@qq.com

、体检注意事项:

(一)在本院体检人员,费用由医院承担,早上7:30开始,抽血时间早上7:30至9:00分。

(二)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(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、禁水)。体检当日不要化妆、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,不穿连裤袜,连衣裙。
(三)留尿应留取中段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
(四)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3-5天再补检。

(五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(六)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,体检完成后,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。

(七)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。

(八)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
、联系电话

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、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,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
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0571-88842601 樊老师,老师。


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
人力资源部

2023年412



2023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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