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!

推荐 Google Chrome 浏览器 点击下载

2023年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(第三批)入围体检通知(高级职称)
发布日期: 2023-10-19      来源: 樊浩     点击量: 2667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及《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(第批)》,经过初试、复试等环节,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、考核对象。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。
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

岗位代码

招聘岗位

姓名

C02-23-03

甲乳外科学科带头人

张胜初

C02-23-04

胸外科学科带头人

彭丛兄

C02-23-102

泌尿外科、男科业务骨干

姚磊

C02-23-89

临床医技科室储备人才

陈淼

C02-23-121

儿科学科带头人

李永富

C02-23-105

妇产科业务骨干

王燕

二、体检安排

时间:10月23日(周一)上午8:15

地点:之江北楼511会议室

岗位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。

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。

三、体检材料递交:

(一)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

3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

4.职称聘任文件(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)
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
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,需预交违约金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为伍千元),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。

(二)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:

1.身份证复印件

2.三方就业协议书: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,务必签字。并在备注栏填写: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,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(劳务派遣岗位填写伍千元)。

3.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(原件)

4.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、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。有工作经历者,提供劳动(聘用)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。

5.《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》(附件1)

(三)中初级、高级职称人员特别材料

1.聘任上一级职称至现职称期间内的所有科研业绩材料,如课题及下达文件,文章及检索因子等。(如“副高职称”需提供聘任中级至晋升副高期间内的所有业绩材料;“中级职称”需提供聘任初级至晋升中级职称的所有业绩材料。)

2.职称聘任红头文件(原则上需要盖章),如当下无法提供请填写情况说明,至少提供聘书、公示及申报期间的相关材料以佐证。

(四)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

1.编内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统一信用代码:12330000470032824N

单位性质:公益二类事业单位

单位类型:卫生和社会工作

通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浙江省新华医院)

档案联系人:樊老师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5266327

签约联系人:陈老师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

邮箱:xhrsk@126.com

集体户口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伞坛巷43号

应届生如需网签的,将网签流程、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@126.com,待医院发起网签。

2. 劳务派遣岗位(第二批)编外岗位

单位名称: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

统一信用代码:913300007271862487

单位性质:国有/有限责任

单位类型:其他服务

通信地址: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303

档案接收地址:杭州市古翠路50号

档案接收单位名称:浙江省人才市场

档案联系人:档案部

档案联系方式:0571-88397127

单位联系人:沈洁

单位联系电话:0571-87208968

邮箱:173298161@qq.com

、体检注意事项:

(一)在本院体检人员,费用由医院承担,早上7:30开始,抽血时间早上7:30至9:00。

(二)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(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、禁水)。体检当日不要化妆、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,不穿连裤袜,连衣裙。

(三)留尿应留取中段尿(即先排一点尿后,再留尿)。

(四)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,待经期结束后3-5天再补检。

(五)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
(六)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,体检完成后,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。

(七)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进行一次复检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,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,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。

(八)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。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,不得请假、迟到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、联系电话

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、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,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。


联系电话:0571-85267188,0571-88842601 老师,王老师。

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

人力资源部

2023年10月19日



2023-10-19
关闭窗口